林可薇从房间里走出来,愣了一下。
「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?」
「午饭你自己想办法吧,我出去有点事。」
看着她精心打扮的妆容,难以想象一直以来都不是给我欣赏的。
我拉住了她的胳膊,轻咬牙齿。
「你在房间里说的话,我都听到了。」
林可薇的眼神闪躲,她越挣扎我越用力。
一记耳光清脆地落在了我的脸上。
「两年了,你还用听的吗?眼睛不瞎吧,现在才知道?」
「放开我!」
厌恶地瞪了我一眼,林可薇摔门离去。
提包时撞掉了柜子上的水晶摆台,哗啦一声,水晶碎了一地。
我发疯一样跑过去,跪着捧起碎片,试图将它们重新拼合。
可手都被割破了几个口子,连个人形都拼不出来。
这摆台做的是我和林可薇的第一张合照,现在碎了无数块。
我记得曾无数次跟林可薇讲过,不要把它放在容易碰到的地方。
万一碎掉的话,第一次拍照的羞涩感,以后就见不到了。
她是个马虎的女孩子,偏偏还爱干净,每次把摆台从柜子里拿出来擦干净时,一旦中途做别的事情,就会忘了这事。
如果回家时我看到摆台跑出来了,会第一时间找她,轻轻捏她的鼻子,问她是不是又忘了。
林可薇一般情况下会嘟着嘴,一脸不服地看着我。
然后趁我松手的时候迅速把摆台归位,跑回来跳到我的身上,抱着我的脖子撒娇。
「我是故意的,喜欢你捏我的鼻子。」
「亲亲!」
「啊呜!」
林可薇凑向我的唇,我严阵以待,在她张嘴想要咬我的时候,头迅速后仰。
「哎呀,以前不是这样的!」
没有得手的她气鼓鼓地表示***,非要重新来,直到她赢了为止。
咬唇的动作,也是我们进行深入交流的信号。
那时候真的是干了一天的活都不嫌累。
每次回到家看到天真活泼的林可薇,身体就会莫名地充满力量。
在我们亲密无间后,林可薇总是直接起身去给我做好吃的。
我们两个挤在一套三十多平的房子里,躺在卧室的床上就能看到厨房。
林可薇真的很美。
我看着她忙来忙去的背影,总是会被她的认真做饭的样子吸引住,直勾勾地盯着。
林可薇知道我的习惯,经常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。
这我哪能忍。
我会立刻冲过去抱着她。
我们嬉笑打闹,最终再次密不可分。